目的
1.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确保本公司股东,包括个人及机构股东(统称「股东」),及在适当情况下包括一般投资人士,均可适时取得全面丶相同及容易理解的本公司资料(包括其财务表现丶战略目标及计划丶重大发展丶管治及风险概况),一方面使股东可在知情情况下行使权力,另一方面也让股东及投资人士与本公司加强沟通。
2. 就本政策而言,「投资人士」包括本公司的准投资者,以及就本公司表现进行报告及分析的分析员。
总体政策
3. 董事会持续与股东及投资人士保持对话,并会定期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成效。
4. 本公司向股东及投资人士传达资讯的主要渠道为:本公司的财务报告(中期及年度报告);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可能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的披露资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他公司刊物登载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5. 本公司时刻确保有效及适时向股东及投资人士传达资讯。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应向本公司之公司秘书提出。
传讯途径
I丶 股东查询
6.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
7. 股东可透过本公司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随时向董事会查询及要求索取本公司的公开资料。
II丶 公司通讯
8. 向股东发放的公司通讯以浅白中丶英双语编写,以利便股东了解通讯内容。
9.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已经或将向任何持有其证券的人士寄发以供其参阅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会报告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丶中期报告丶会议通告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等。
III丶 公司网站
10. 本公司网站(www.swsc.hk)专设「投资者关系」欄目。本公司网站上登载的资料定期更新。
11. 本公司发送予聯交所的资料亦会随即登载在本公司网站。有关资料包括财务报表丶业绩公告丶通函丶股东大会通告及相关的說明文件等等。
IV丶 股东大会
12. 股东宜參与股东大会,如未克出席,可委派代表代其出席并於会上投票。
13. 股东周年大会应有适当安排,以鼓勵股东參与。
14. 本公司会监察及定期检讨股东大会程序,如有需要会作出改动,以确保其切合股东需要。
15. 董事会成员(尤其是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的主席或其代表)丶适当的管理行政人员及外聘核數师均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提问。
16. 股东宜出席本公司举办的股东活动,从而得悉本公司的情况,包括最新的战略规划丶产品及服务等等。
股东私隐
17. 本公司明白保障股东私隐的重要性,除法例规定者外,不会在获得股东同意前擅自披露股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