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私隐政策

本章概述阁下到访本网站时提供的个人资料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相关附属公司(统称「西证国际证券」)对该个人资料所采取之政策。在传递任何个人资料给西证国际证券前,请阁下小心细阅下列各项。透过利用电子形式与西证国际证券沟通,阁下同意西证国际证券以下列描述之形式处理阁下之个人资料及当此网站宣告有关於这些条款的任何变更後仍继续使用此网站将表示阁下同意这些变更。
 
(一) 资料收集目的
西证国际证券透过阁下之查询从而收集阁下之个人资料。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律第 486 章),有关阁下之个人资料可能用作下列目的:
  • 促进提供之日常运作服务;
  • 推广金融服务或产品;
  • 符合一切由适用的有关法律丶条例丶规定或监管机构所实施有关於披露责任 之法律规定;
  • 招聘用途;
  • 统计及研究用途;或
  • 与任何前述部份有关之任何用途。
 
(二) 披露个人资料
西证国际证券所持有之阁下资料将被保密,但西证国际证券可能向下列人士提供此等资料:
  • 相关集团公司以宣传或提供产品或服务;
  • 任何有责任为西证国际证券保密之人士;
  • 阁下已有或拟与之进行交易的任何金融机构及其有关联系者;或
  • 适用於上述(一)的目的之任何人士。
 
(三) 权利
有关於个人资料,阁下拥有下列权利:
  • 查询西证国际证券是否持有有关阁下之个人资料丶在支付费用後,要求清楚查阅该等个人资料及要求更改有关阁下之任何错误资料;
  • 查询西证国际证券有关资料之政策及做法。
 
联络我们
资料当事人就任何关於资料查询丶改正资料或查询关於资料政策及实务的要求,应向 下列人士提出:
资料保护主任
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40楼
西证国际证券可能就处理任何查询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注意:如本政策指引的中英文版有任何歧义,一概以英文本为准。